*from 華生醫生的部落格:http://johnwatsonblog.co.uk/blog/07febru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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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色的研究

 

為合法考量,我馬賽克了幾個名字跟地點,以下就是我搬進去跟夏洛克‧福爾摩斯一起住的那個晚上所發生的事。

 

當我第一次見到夏洛克,他闡述了我整個人生,他可以滔滔不絕的從我的跛行、我的膚色跟我的手機說出我的一切。這就是他。夏洛克可以在幾秒鐘內馬上看穿任何人發生過任何事,無論對方是否試圖隱藏,多麼神奇。然而,他對某些事的無知也同樣使人驚奇。

舉個例子,今天早上,他問我英國首相是誰。上星期,他完全不知道地球是繞著太陽轉動的。說真的,他不知道。他對太陽是否繞著地球轉或者繞什麼轉,完全不在乎。我到現在仍然不敢置信。在很多方面,他是我目前遇見過的人當中最聰明的一個,但他的無知同樣也令人覺得恐怖。不過至少,我已經習慣他了。我說習慣是……我想我永遠不會真的習慣他。我只是,從第一個晚上之後,對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我完全沒有頭緒,我的意思是,我能做什麼呢?

 

我當時正在看房子,令人驚訝的事就出現了,當蘇格蘭場來的警官xxxxxxxx闖進來,夏洛克,顯然,已經知道他為什麼會來這兒。有另一件死亡案子,在那個時候,xxxxxxx內。夏洛克問我要不要加入他,我因為好奇就跟他一起行動。在計程車裡,他解釋了之前是如何推理出我身邊的每件事,他注意到我說的每一句話,每個動作,還有曬黑的皮膚與我的手機這類小事。我感到非常的驚奇,我想要解釋這整件事,但我恐怕不能很好的去評斷它。就上他的網站吧!The Science of Deduction,讓你看看他的大腦是如何運作的。

 

我仍然在驚訝中,他智慧非凡到讓警察找他求救,即使是天才也不過如此!他說他是「咨詢偵探」,當然,像他這樣一個自傲的人,的確非得給自己一個世上唯一的頭銜。

我們到了xxxxxxx時,讓我挺驚訝的,他介紹我是他的同事,那兒的警察看起來也很驚訝,我得到了「這人之前從未有過同事」的印象。那裡躺著一具女人屍體,穿著粉紅色的洋裝,毒發身亡。又一次,夏洛克僅僅是看了看她的穿著,就知道了所有事。從濺到她腿上的泥點分佈,他知道有東西在,而且更重要的是,那東西不見了。是她的箱子。這一點讓他興奮了起來,一個失蹤的粉紅色行李箱。

他離開屍體,跑離案發現場去找那只箱子,很自然地,把我撇在後頭不管。我問了在場的女警,她對我總結了夏洛克,她說兇殺案件可以使他感到興奮,樂在其中,根本不在乎那個死掉的女人或其它受害者。我想像了一下當夏洛克回家,發現我們的房東太太倒在地上,被割斷喉嚨,他大概只會覺得是一個高明的難題。『太棒了!』他會叫起來,摩擦他的雙手『但是門是上鎖的,他們要怎麼殺了其它人呢?』那個女警認為夏洛克是一個精神病患。這看起來是一個嚴肅且專業的診斷,但看看我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為了描述他所寫的文字,我叫他瘋子。

所以我回到了貝克街,夏洛克要我幫他發一條短訊。他找到被害者的行李箱,而且發現她的手機不見了。他知道兇手很有可能拿了她的手機,所以我,我發了條短訊給連環殺手!?

他能找到那個女人失蹤的行李箱是因為他知道那箱子一定是粉紅色的。就像那女人的衣著一樣。我卻從來沒想過,當我說出這件事時,夏洛克說那是因為我是個笨蛋。他不是為了冒犯我,他只是說出他所想的。我曾被更糟糕的言詞罵過,但他的直率還是讓我驚訝。他不在乎他是否禮貌或是什麼,我想我開始懂了為什麼他不曾有過同事。

在這之後,我們展開了監視行動。我們在餐廳裡看著我在短訊內寫的位置,等著兇手可能會上門拜訪。在對街,我們看到一輛停下來的計程車。我們跑出去,但他開走了。夏洛克馬上堅決的追蹤他,幸運的是,他似乎對倫敦的每條小巷有著熟悉的認識。當然,如同我後來的瞭解一樣,他很有可能記住了倫敦每一條街道,從A到Z。我們精疲力竭的跑過一條又一條街,直到我們追上了那輛計程車──並且發現那個乘客不可能是我們的兇手,他根本剛到英國。這是我這一生中做過的最荒謬的事,我的意思是,穿過整個倫敦,人們不會真的去做這種事,但我們做了。

而且,當然,這件事帶來的效應還有,夏洛克證明了我的腿的確是心因性傷殘,我曾說過他非常聰明嗎?

我們回到了住處,發現警官xxxxxxxx也在那兒,審視那個行李箱。事實上,當看見夏洛克一副被冒犯了的樣子,我覺得這事挺有趣的。我想他一定覺得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沒辦法忍受xxxxxxxx把法律壓過來要挾他。xxxxxxxx說夏洛克就像個小孩。在很多方面,他的確是。我指他完全不介意別人怎麼想且以此為傲,但其實這並不正確,他不是不在乎,他是完全不懂平常人的在乎,平常人的擔心。就像個孩子,他只是完全不懂社會的法律。的確,很有可能,這就是他如何能將他的工作做得如此完美,將我們遠遠地拋在一邊的原因。

夏洛克常認為所有人都是笨蛋,所以當誰做出聰明的事時,他就像個小孩看到聖誕節到來一樣興奮。我不是指我,而是指我們被謀殺的被害人。她的手機並沒有遺失,她是故意留在那的。她知道她將要死了,所以她留下她的手機在計程車裡──擁有GPS的智慧型手機,能讓你鎖定它的位置。這是個精明的女人,能帶我們到兇手那兒。

而兇手正在外面,我們的住處外,在他的計程車上!我們在追蹤計程車的途中穿過了整個倫敦,想著計程車可能載著兇手──但其實是司機,他自己就是兇手。這就是他如何能接近他的被害人──只要在計程車內挑選獵物就可以了。顯然,夏洛克完完全全徹底的瘋了,他上了那輛計程車只為了能跟兇手交談。又一次,他對規則沒有興趣,他只好奇司機到底是怎麼做的。我不覺得他是特意為了讓司機停手,讓警察們知道,他們追捕的兇手就在外面的這個想法也根本沒出現在他的腦海過。所有讓夏洛克‧福爾摩斯唯一感到興趣的就是,發現兇手到底是怎麼做到的。他跟兇手獨處就是為了可以問這個問題。這比任何事都來得重要──僅管這顯然會丟掉他的小命。

那個計程車司機載著他到了一間專科學校,好讓他們對彼此進行教育──嗯,誰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呢,我猜。這是一件我無法瞭解的事,誠實的說,我也不確定我是否真的想去瞭解他們。當一個精神病患,一個比起旁人永不休止,一個危險的人,這真是太嚇人了。

在那之後,夏洛克告訴我怎麼回事。那個計程車司機腦袋長了瘤,就快死了。他載他的被害者到某處,給他們選擇。吞下兩顆藥丸的其中一顆──一顆無害,另一顆則會殺了他們。或者他們還有另一個選擇,就是被一槍斃命。這讓我感到一陣狂怒,只要想想那些可憐的人們上了計程車──其中一個甚至只是個孩子!他們應該下地獄去。但是夏洛克,瘋狂的老夏,他瞭解他。他知道就那個計程車司機而言,是什麼讓他活贏了人們,讓他給那些人生存跟死亡的權力。我也是,我知道夏洛克一定能明白的。

在我跟警察們工作的時候他們就走了,所以我只好在之後驅車追趕。但太遲了,當我趕到那時,我可以看見夏洛克正拿著其中一顆藥丸。藥丸即將被吞下,這是一場智力的對決,他不想讓別的自大、傲慢的精神病患贏。就在那時,有人射殺了那個計程車司機,可能是跟他有過節或什麼的人,考慮到這點,這不令人驚訝,只是我從阿富汗後就完全沒有看過任何人開槍了,這是一種你永遠不會習慣的事。一個人掌控了另一個人生存的權力──但我還是很慶幸那個人做了,因為那毫無疑問地救了夏洛克的性命。而且,坦白說,在那個男人對他的無害乘客們做出這些事後,一個快速的死亡對他而言似乎比較好。

接著之後呢?嗯,我跟我的室友去了一家中國餐館。像我說的,他真的知道一些很棒的餐廳。

還有一件事,在那個計程車司機死前,他說了一個名字,一個幫助他做出這些事的人,或組織的名字,莫里亞提。在夏洛克提起前,我從未聽過這個名字,當然,他愛死這個了。他想他找到了他畢生的死對頭,他是個奇怪的小孩。

從這個晚上之後呢?我必須要停止了,噢,我已經告訴你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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